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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磅,深圳官宣要建立“房票”制、严控新增项目!规范更新意见

    文章来源:众联行 发布时间:2025-03-27 14:43:10

    昨晚(3月2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规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此意见自2025年4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意见提出项目申报主体可以申请重新划定或者优化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

    合理减少规划商业类建筑面积,促进商业,办公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未批规划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允许结合现状建设情况合理确定规划容积。

    值得一提的是,提出建立房票制度,探索城市更新项目补偿安置多元化路径

    还提出,除工改普通工业以及以建设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以外,审慎新增城市更新单元计划。

    意见提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向区政府或市前海管理局申请按照既有城市更新模式推进:

    1、不超过3000平方米的零星城中村居住用地,确需与周边其他类型用地统筹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中,涉及多块零星城中村居住用地的,其总面积不超过拆除范围的10%。

    2、2023年7月24日前因落实法定规划公共利益用地需要,经区政府或市前海管理局同意提前拆除,且已拆除或虽未拆除但已签搬迁补偿协议并支付搬迁补偿款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经区政府或市前海管理局审批同意的,应在本意见施行之日起2年内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公告。

    3、2023年7月24日前已开展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公示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经区政府或市前海管理局审批同意的,应在本意见施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计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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