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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泰州:支持使用“房票”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并扩大提取范围

    文章来源:众联行 发布时间:2025-07-28 10:31:48

    7月25日,江苏省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将扩大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范围至购房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并支持使用“房票”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

    《通知》提到,将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

    单身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从12000元/年提高至15000元/年,已婚职工(含配偶)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从24000元/年提高至30000元/年。职工委托按月提取付房租的,每月划转金额上限从1000元提高至1250元。

    在扩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范围方面,职工购买泰州市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提取范围从购房人、配偶扩大至购房人、配偶及购房人父母、子女。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方面,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100万元提高至130万元,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职工,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150万元提高至180万元,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75万元提高至105万元。生育二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贷款时至少一名子女未满18周岁),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140万元提高至170万元,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生育三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贷款时至少一名子女未满18周岁),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160万元提高至190万元,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此外,还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从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另外,提高“以旧换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缴存人家庭出售本市自有住房后1年内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该项政策与绿色建筑政策、改善性住宅政策不叠加享受。

    《通知》还提到,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男职工最长可贷年限延长至68周岁,女职工最长可贷年限延长至63周岁(高级职称并聘用或县处级及以上女干部最长可贷年限延长至68周岁)。

    《通知》在最后提及,支持使用“房票”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对以“房票”类补偿(或奖励)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直系亲属,可用“房票”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凭据,金额为房票票面金额。

      责任编辑:是冬冬
      图片编辑:朱伟辉
      校对: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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